维护知识产权 为企业发展护航———腾讯公司知识产权维护案例
[2006年2月27日深圳电]
腾讯公司正当维权取回RTX域名
腾讯通RTX(Real Time eXpert)是腾讯公司推出的企业级实时通信平台,致力于帮助企业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沟通成本、拓展商业机会,是一种高度可管理、低成本、易部署的IT平台。作为腾讯公司新技术和新品牌之一,腾讯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于2005年05月14日取得“RTX”商标注册证。
然而在商标注册后不久,腾讯公司发现无锡市某公司抢注了“rtx.com.cn”域名。该公司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商标权,而且还使公众误认为此网站为腾讯公司“RTX”产品的官方网站。
为了制止该公司的侵权行为,腾讯公司于2005年9月5日向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了投诉书。经过1个多月的审理,仲裁委员会确认了腾讯公司的主张,并于10月25日作出裁决:rtx.com.cn域名转移给腾讯公司持有。
腾讯公司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了自己的无形资产,并保障了用户的交易安全。
投诉彩铃侵权 打击盗版行为
2005年9月,正值国家版权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期间,深圳市版权局查处了一起严重违反著作权法,侵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权利人腾讯公司发现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所有的网站上未经授权和许可,长时间大范围使用了腾讯公司享有独家授权和独创的歌曲、人声音效及图片,并提供给用户下载。腾讯公司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掌握了大量侵权证据后向深圳市版权局投诉。在充分确凿的证据事实面前,该公司承认了侵权行为,依法接受了版权局的行政处罚,向腾讯公司支付高额赔偿金并公开致歉。
据悉,腾讯公司已经与环球、EMI百代、SONY-BMG、华纳音乐、滚石各大唱片公司签署正版音乐歌曲10万余首,其中有独家用于彩铃业务的歌曲有1万五千首。而目前国内互联网彩铃市场尚不规范,不少网络公司侵权盗用他人的作品,忽视知识产权的存在。在此彩铃侵权事件上,腾讯公司以积极的态势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了盗版行为,对产业的引导和自发规范的形成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QQ并非聊天术语 滥用者被腾讯起诉
2005年6月7日,腾讯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立案起诉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腾讯认为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QQ”商标和企鹅图形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一百万。这是腾讯首次对商标侵权者起诉,腾讯打响了保护知识产权第一枪。
腾讯QQ是广为网民们普遍熟悉和喜欢的即时通讯服务,能够提供即时信息传送文字及视频。因此市场上也出现了很多例如电话QQ这类搭便车的业务,甚至有的声讯台还以“QQ激情聊天”为名开展电话QQ业务,误导消费者。
据调查,被告的北京某公司是一家专业开发电话声讯系统的厂商,该公司将其开发的声讯聊天系统产品命为“电话QQ”,目前该产品占国内约30% 的市场份额。
目前,该案已经第一次开庭审理。
湖南津市工商为腾讯维权 查处出版商QQ图书侵权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及湖南省工商局的安排,2005年6月,津市市工商局依法对书刊市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吉林某出版社出版的<>期刊的封面和目录页面位置上,使用有”QQ”字样及企鹅图案组合。经调查,该侵权书刊未经腾讯授权,打着QQ招牌,将QQ及企鹅图形系列商标印刷于该期刊显著位置,吸引了大量顾客,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这种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品牌,利用他人商标形象知名度牟利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津市市工商部门给予其严厉打击,查扣了有关侵权期刊等侵权证物,并对此依法做出处罚,有力维护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
腾讯公司十分重视对QQ及企鹅图形商标这一知名品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为全面保护好QQ品牌,未来,腾讯公司将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打击各种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QQ盗号构成犯罪 专家提醒勿作互联网犯罪帮凶
近日,广受关注的国内首例QQ盗号案一审宣判已经生效,该案中的两名被告因盗卖了130多个QQ号,被判侵犯通信自由罪,处以拘役6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6万多元。此判决具有重要的意义,意味着法律明确界定盗窃QQ号码属于犯罪行为。对此,法律界人士也提醒公众:不仅直接盗卖QQ号者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开发和提供盗号软件下载的行为也有可能涉嫌犯罪,并为此受到刑事制裁。
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生活影响的逐渐深入,即时通讯在人们互联网沟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QQ作国内最大的即时通讯软件,以其快捷、稳定、便利等特点,逐渐成为广大用户网络沟通的重要工具。那些短小精悍,或带有一定特殊含义的QQ号码像手机“靓号”一样,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网络上也因此出现了众多非法出售QQ号码的组织或个人,甚至出现了用于窃取QQ号码的“盗号”软件。然而,正如丢失手机导致丢失众多联系人信息一样,一个使用多年的QQ号码的丢失,同样将让用户蒙受难以量化的损失。
资深专家于国富律师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二被告人作为熟悉互联网和计算机操作的QQ用户,篡改了130余个QQ号码密码,使原注册的QQ用户无法使用本人的QQ号与他人联系,造成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后果,其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于律师还告诫,那些曾经盗卖别人QQ号的网友,应该立刻停止类似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些提供盗号软件下载和交易黑号码的网站,其实也是在涉嫌提供犯罪工具,极有可能会在类似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
如今,网络已经日渐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犯罪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虚拟世界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并不遥远,那些认为盗取贩卖QQ号码并没有违法的错误观念应该得到更正。对用户自身来讲,尽管腾讯公司已经采取密码保护、安全中心、虚拟键盘输入密码等多种手段保护用户的QQ号不被盗窃,然而不法分子仍通过欺骗、偷窥、跟踪用户按键数据等多种方式盗取QQ号码。作为用户也应该提高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则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保护。